符合现代宗团组织活动的模式,及具有常远经济效益的设计和规划。
为了实现全体黄氏宗亲的心愿,只要大家精诚团结,群策群力,必能众志成诚,共同实现我们的目标。因此,我们吁请大家慷慨解囊,鼎力支持,有一份热,发一份光,集腋成裘,积沙成塔,俾岿巍建设,早日建竣,让我们世代子孙,感到荣耀与自豪,对维护民族传统文化作出更卓越的贡献。积善之家,必有馀庆,您的协助,将是功德无量。
麻坡江夏黄氏公会福利组简章(1972)
(一) 名称:本组定名为〔麻属江夏黄氏公会福利组〕。
(二) 地址:附设在麻属江夏黄氏公会内〔麻坡三马路119-7及119-8楼上〕。
(三)
宗旨:本组秉承本会(本会指江夏黄氏公会,以后简称本会)之旨意,为增进宗亲感情,加强会员
福利,特设本福利组,以互助互惠之精神,专理慈善事业为宗旨。
(四)
组织:本组非独立组织,系附属本会蓳事会所产生之机构,直接受其管辖,故以本会董事会为最
高机关,其次为福利组理事会,内没正主任一人,副主任一人,干事七人。
(五) 选举与任期:本组理事会职员,概由本会董事会选出,任期与本会董事会雷同,连选得连任。
(六)
会员与组员:凡本会会员,不分性别,均为本组当然组员(以下会员与组员统称为会员)
;如退出
本会会员,或被取消会员资格者,则失去本组一切享受权利。
(七)
职权:
( A) 正主任:1. 为福利组理事会召集人及会议当然主席,执行本组简章及理事会议决案。
2. 办理本会一切福利慈善事务。
3. 如遇会员或其附带受益人(附带受益人指父、母、夫、妻)不幸逝世者,隨时召集各
干事会员、或成立治丧会、或协助治理善后事宜。
(B) 副主任: 襄理本组一切福利慈善事务,正主任缺职时,有权代行其职务。
(C) 干事:协助本组各项工作,出席福利组理事会议
(八)
入会:
1. 凡本会会员即为本组组员。
2. 组员必须缴纳基金伍拾零吉。
3. 组员必须详细填明附帶受益人(即、父母、夫、妻),不得附带其他亲戚或朋友。
(九)
权力:
1. 本会会员或附带受益人,如有不幸逝世者,本会致送帛金RM200。
2. 本组备有治丧用具等,凡为本会会员或附带受益人,皆有免费应用之权利,
如有捐坏,应照
价赔偿。
3. 本会女会员,如已出嫁夫家,不幸逝世,得享受吊唁,致祭,挽绋,也享有帛金之权力。
4. 本会会员或受益人一位逝世,本组只限发出一份帛会,而不得发出起过一份以上之帛金;
如有二位会员共同附带一位受益人,不幸逃世,本组不得发出双份帛金。
(十) 义务:本会会员或其附带受益人,不幸逝世者,应立即具函通知,本组即派员协组治理丧事。
(十一) 修订:本简章由本会董事会通过后方为有效,如有未尽盖处,董事会有权修订之。
以上简章取自30周年特刊
修改章程
(八) 入会:第2条,于2013年会员大会通过修改福 利组员为壹佰元